繁体字,也称繁体中文,欧美各国称之为传统中文(TraditionalChinese),一般是指汉字简化运动被简化字所代替的汉字,有时也指汉字简化运动之前的整个汉字楷书、隶书书写系统。繁体中文至今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直到1956年前一直是各地华人中通用的中文的标准字。 近代成规模的汉字简化运动,最早在太平国,简化字主要来源于历朝历代的古字、俗体字、异体字、行书与草书的楷书化。193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第一批简体字表》,但因考试院院长戴季陶反对而搁置。1956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中国大陆开始全面推行简化字,20世纪70年代曾经有过一批二简字,后被废除。 目前仍然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有中国的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汉字文化圈诸国,新加坡以及马来西亚等海外华人社区多为繁简体并存,中国内地在文物古迹、姓氏异体字、书法篆刻、手书题词、特殊需要等情况下保留或使用繁体字。 2001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明确规定中国推行规范汉字,同时也明确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2013年6月5日中国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含附表《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以规范字表为准。
简体中文(SimplifiedChinese),是现代中文的一种标准化写法,与繁体中文(又称正体中文)相对。简体中文主要由传承字以及1950年代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在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简化字所组成。目前,简体中文主要在中国大陆,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华人社区中使用。过去简体中文与繁体中文并存于联合国各式文件中,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71年取代中国台湾当局重返联合国后,简体中文成为联合国六种法定文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