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易燃液体储罐防火布置基本要求有哪些?
当易燃液体储罐或罐区在布置时,宜布置在本地区或本单位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且选择通风良好的地点单独设置。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规定,与其他的建筑物、堆场、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当易燃液体储罐在布置时,宜选择地势较低的地带,以防止储罐发生火灾时由于液体流淌而形成火灾蔓延。对于桶装或瓶装的整装甲类易燃液体,应当建造专门的易燃液体库房,不应当在露天储存。易燃液体库房、储罐与其他建、构筑物和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应满足表4-11的要求。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的最小距离应当满足表4-12的要求。表4-11 易燃液体储罐(罐区)和桶装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单位:m)②防火间距应从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码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③易燃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堆场与甲类生产厂房(库房)以及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5%,并不小于25m。与明火或火花散发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④浮顶储罐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⑤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的较大值。⑥直埋地下的易燃液体卧式储罐,当单罐容积小于等于50m3,总容积小于等于200m3时,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⑦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为35~550kV·A,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表4-12 易燃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②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的较大值。③两排卧罐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④当单罐容量不超过1000m3的易燃液体地上式固定顶储罐如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其储罐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⑤地上式储罐同时设置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以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0.4D。⑥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当单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
2, 如何安全储存易燃液体
埋地式甲类液体卧式储罐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四章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1.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应设置在城市(区域)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宜设置在城市(区域)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较低的地带。当布置在地势较高的地带时,应采取安全防护设施。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宜布置在地势平坦、开阔等不易积存液化石油气的地带。1.2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1.3 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实体防护墙。1.4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应与装卸区、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1.5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条的规定。
3, 哪些原料储存需要采用内浮顶储罐
1.对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严禁在罐内吸烟,明火照明、取暖,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2、对存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介质的储罐,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3、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须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4、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和设备,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 5、对于盛装易燃、腐蚀、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在处理后进行分析检验,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6、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因故较长时间中断继续作业,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7、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其氧含量在18-23%(体积比)之间。8、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有腐蚀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9、需要搭制的脚手架及升降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在作业中严禁内外抛掷材料工具,以保安全作业。10、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24付防爆灯具。11、罐内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12、罐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13、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经确认无疑,监护人在罐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方可封闭各人孔。14、试压后放水时,必须连通大气,以防抽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