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标注册怎么办理最新骗局
骗局一:国际驰名商标。此类诈骗案的特点:使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或外国商标主管机关相似的名称、简称或者标志,许诺提供注册、申请等服务从而提出付款要求;利用其他方式表达必须支付所要求金额的意思等。再次提醒广大企业主,如果收到此类付费信件或文书,在签署回复文书或付款之前,请仔细核查其内容及来源,最好与工商部门联系确认。骗局二:假倒闭,真诈骗。有些不法商标代理机构从网上下载企业的商标注册信息,给企业发函称原先的代办单位已经倒闭,如要重新办理则需再付手续费,利用企业的急切心理骗取钱财。骗局三:低价注册。于竞争激烈,部分商标代理机构推出廉价甚至负价代理。国家商标局每受理一件商标会收取固定的规费,代理机构自身也存在经营成本。单件商标代理机构收费低于参考价1300元,就会存在营运困难。几年后,可能会导致破产,那么,企业的后续服务也就难以为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标权利。骗局四:包成功,不成功退款。骗吃“定心丸”,商标注册有严格的法律审查程序,其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有的代理机构向客户口头承诺保证成功,有的则不管类别与商品,随意选择注册,有的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的核定商品及使用商品范围,还有的甚至申请不上报,卷款逃逸。骗局五:加急注册。按规定,注册一件商标从查询-申请-核准-公告-发证,一般需15个月左右,有异常情况的时间会更长。因此,部分代理机构低于十个月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宣传是不现实的。申请人可要求将“低于十个月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承诺写进代理合同,并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如代理机构不能签署这样的合同,仅停留于口头,则基本都是虚假承诺。商标局一直在努力解决待审商标积压的问题,商标注册周期有望缩短,但这不是商标代理机构能够承诺的,除非某些代理机构认为自己是商标局的上级领导,可以指示商标局如何工作。骗局六:多次索要费用。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人领取《受理通知书》和《商标注册证》时索要手续费或者工本费、证书费,多次重复缴费。少数代理机构则以极低的价格先招揽业务,之后向企业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骗局七:分期付款。有些机构采取分期支付注册款项,等领取《商标注册证》再交尾款。专家提醒,只有交了费用,商标局才会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另外商标注册到核准需要1年左右时间,商标事务所不是贷款公司,根本不可能为企业垫付。而且商标核准与否最终不是代理机构能决定的,愿意承担风险的代理机构又有多少?骗局八:危言耸听—诱签合同—溜之大吉 ,不法商标代理机构骗钱“三部曲”。电话里谎称被“抢注”,然后诱导签订合同,最后收款后溜之大吉。骗局九:造个假官文,坑死你。你知道的,商标受理了,会有受理通知书,商标通过了,会有商标证书,商标驳回了,会有驳回通知书,反正,就是有各种书。这些,都是由商标局盖了大红章发给你的。但你不知道的是,有可能这些文书是假的哦。是的,就是有些人敢顶着触犯伪造国家公文罪的后果给你来个假官文。啥?你说人家不敢。呵呵,我说你太天真。没听过利益熏心这个词吗?不给你提交注册,弄个假受通给你,注册费用就可以自己留着了。又没钱花了,弄个假驳回通知书给你,让你继续做复审,又一笔钱进去了。可怜你傻傻分不清,一个劲的掏钱啊。骗局十:假冒工商局等部门骗企业注册商标。最近有两种新的的诈骗伎俩,一种是假冒国家机关威胁企业注册商标;一种是,“打配合”,就是几个人相互给一个客户打电话,有冒充国家机关的,有冒充企业所在地的代理公司或调查公司的,目的只有一个,忽悠客户,注册无需注册的类别,以此来获得不当的利益。这种伎俩已经很是普遍,尤其是目前某些不法代理公司,“打配合”已经成为他们唯一的“开拓业务”手段。可以说,目前有些不法代理机构为了获得不法利益,已经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2, 商标注册需要花多少钱
申请准备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缴纳规费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官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3, 非法假冒商标2万元以下的有什么后果
刑法条文: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 以上,或者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假冒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部门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假冒注册商标,或者假冒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可视为“情节严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纪要》第11条: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纪要》第12条:刑法第215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注册商标标识在2万件(套)以上的,可视为“情节严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注册商标标识在10万件(套)以上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造成恶劣影响的。六十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六十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套)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驰名商标标识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相关概念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的对称。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中国现行的商标制度为商标注册使用制度,注册商标的权利主体对其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排除他人将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与其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
标识
标识(Mark、Sign)即标志,表明特征的记号或表明某种特征,有多个意义,基本指记号、符号或标志物,用以标示,便于识别。三国魏嵇康《声无哀乐论》:“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趣举一名以为标识耳。”一本作“摽识”。 宋郭彖 《睽车志》卷一:“尝梦入冥,吏引至一处,若官府,两庑皆大屋,贮钱满中,各以官为标识。问之,曰:‘此俸禄也。’”也有标明、做出标志的意思。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驾幸临水殿观争标锡宴》:“预以红旗插於水中,标识地分远近。”《元典章·刑部四·杂例》:“所养母狗一只,从来不曾咬人,以此不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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