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泥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的定义
水泥从加水拌和后45分钟到1小时,水泥的凝胶开始凝结,这时简称初凝;至拌和后12小时,水泥凝胶的形成大致终了,这段时间称为终凝。但这时所形成的水泥凝胶还处在软塑状态中,还需要等几小时以后,才能逐渐硬化,变成固体状态。一般把水泥拌和后由流动状态失去可塑性变为固体状态的这段时间称为“凝结过程”,而把以后逐渐产生强度的时间称为“硬化过程”。水泥浆在初凝之前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在这段时间里宜进行运输、浇灌、捣固等工作。自初凝到终凝以前,它的流动性逐渐消失,如再经振动,则已凝结的胶体还能闭合,但自拌和后6小时(即近于终凝时)至8小时,它已丧失流动性,不具备强度,遇有损伤则不能自行闭合,所以不能承受外力,在这段时间内必须加强养护,保证其强度的稳定发展。为保证混凝土施工中有足够的操作时间,在水泥标准中规定,水泥的初凝时间,由加水时起不得早于45分钟。为尽快开始下一步工作,不至于拖延工期,又规定水泥的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2小时。我国生产的普通水泥,一般初凝为1~3小时,终凝为5~8小时。
2, 水泥的“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定义是什么?
凝结时间分为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初凝时间为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浆开始失去塑性所需的时间。终凝时间从水泥加水拌合起,至水泥浆完全失去塑性并开始产生强度所需的时间。水泥凝结时间在施工中有重要意义,初凝时间不宜过短,终凝时间不宜过长。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390min;普通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600min。水泥初凝时间不合要求,该水泥报废;终凝时间不合要求,视为不合格。国标规定国标《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规定:硅酸盐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6h30min(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0h(600min)。测试仪器及准备测量仪器测量水泥初凝时间所用的设备为维卡仪。维卡仪就是平时所说的水泥稠度测定仪。主要包括刻度尺、滑动杆、测试针、器皿等。其中测试针包括测稠度杆、测初凝的细针和测终凝的粗针。平时不做试验时,滑动杆要装上稠度杆,防止破坏重力杆的丝扣。准备工作测定凝结时间前,应先检查仪器滑动部分在支架中能否自由滑动,同时检查试杆降至净浆表面时,指针应对准标尺零点,否则应予以调整。测定凝结时间前,应卸下稠度试杆,换以试针,同时检查试针与圆模顶接触时指针是否对零,否则应予调整。每次测定前,首先应将仪器垂直放稳,不宜在有明显振动的环境中操作。每次测定完毕均应将仪器工作表面擦拭干净并涂油防锈。滑动杆表面不应碰伤或存在锈斑。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终凝时间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水泥初凝时间
3, 不同品种的水泥,做初凝时间和终凝大概是多长时间,
通用水泥的话根据GB175-2007,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补充:在工厂散装水泥取样以同一水泥厂、同一标号的水泥不超过400t为一取样单位。水泥试样应从不同堆放部位的20袋水泥中各抽取约1kg,共20kg。取样时不必将袋拆开,可用取样器从袋角的缝口插入后拔出的方法。混匀的试样分成两等份。一份进行试验,另一份置于洁净而又防潮的容器中密封保管3个月,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水泥试验条件规定如下:试验室温度应为17~25℃,相对湿度大于50﹪;养护箱温度为20±1℃;水泥试样、标准砂、拌和水及试模的温度均应与试验室温度相同;试验用水须为洁净的淡水。(1)国家标准规定水泥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一般为1~3h;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2h,一般为5~8h。 (2)测试方法是在水泥中加入标准稠度的用水量,制成净浆试模,由加水时起,至凝结时间以测定仪的试针沉入净浆中距底板0.5~1.0mm的时间为初凝时间,至试针沉入净浆中不超过1.0mm的时间为终凝时间。
名词解释
水泥
水泥(Cement),又称洋灰、红毛灰、红毛土等,是一种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与水混合后会凝固硬化,它通常不单独使用,而是用来与沙、砾(骨料)接合,形成砂浆或混凝土。 水泥的主原料为石灰或硅酸钙,硬化后能够抵抗淡水或含盐水的侵蚀,它作为一种重要的胶凝材料,广泛应用于土木建筑、水利、国防等工程。
小时
小时(英语:hour,常见符号为“h”)是一个时间的计量单位。当前的用法中,除闰秒外,一小时一般等于3600秒,或者60分钟,或者1/24天。 人类日常生活的时间度量一般是以小时为单位进行的,例如一天中的时刻(如早晨8点)就是一天中的第八个小时。值得关注的是小时不是时间的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时间的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是秒),而是与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相协调的辅助时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