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订舱代理和货代有什么区别
1、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 2、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 3、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 4、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 5、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有许多船公司只指定了几个少数的货代做为订舱口。所以并不是说一级就是怎么着了......大部份的一级只能局限于对个别船公司有订舱权; 6、有订舱权的一级货代并不一定能拿得好的价格与服务,有许多情况,订舱货代反而要向通过他订舱那家货代(其他一级或二级)拿价格与舱位; 7、货代挂靠很正常,不是说所有挂靠就没实力,所以不要只听那个货代是挂靠的就怎么着了,当然,要是你是挂靠的,也不要口口声声一定要说我们是一级的在哪里的办事处,是挂靠就是挂靠的。
2, 请问订舱代理和船代是同一个概念吗,如果不是那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应具备以下三点资质。《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七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一)投资者或者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相当35万美元的人民币;(二)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相应规模;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三)从事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且取得从业资格的人数不少于机构总人数的2/3。《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四条 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并依法履行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和商务部的许可,并依法履行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第五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以第三方的身份独立、公正地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
名词解释
货代
货代,从字面来看是货运代理的简称。从工作内容来看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环节,涉及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间接的找货代来完成,以节省资本。根据货物不同也有海外代理。货运代理是指在流通领域专门为货物运输需求和运力供给者提供各种运输服务业务的总称。它们面向全社会服务,是货主和运力供给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货运代理,英文为freight forwarding,“是货主与承运人之间的中间人、经纪人和运输组织者。”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是指一种新兴的产业,“是处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货物运输之间的‘共生产业’或‘边缘产业’。”
挂靠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经营行为的自然人)为挂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 2019年3月15日,2019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药店资质证书、各种资质证书挂靠。